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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福建农民因抢劫被抓,九年后无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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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福建省石狮市的鸳鸯池公园发生了一起命案。

早起晨练的市民在公园锻炼时赫然发现在公园的僻静处躺着一具尸体,市民慌张报案后侦查人员快速来到现场。

鸳鸯池公园

莫名被抓

受限于那个时代的技术原因,加之这具尸体身上没有任何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资料,办案人员也无法确认他的姓名,只能将其称之为无名尸体。

虽然逝者无法确认身份,但是该办的案子还是得办。

经过侦办此案的侦查人员一番调查取证后,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调查的,反正一个名叫叶求生的男子被逮捕了。

叶求生是年3月14日被办案人员抓获的,由于是命案,案情重大,所以他在看守所待了两年直到年1月11日才被正式执行逮捕!

在被正式执行逮捕半年后叶求生被“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叶求生当即表示不服,随后就提出了上诉。

因为叶求生的上诉,在此案一审判决半年之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了此案的一审宣判,将其发回重审。

“检察院撤诉”

案子是年7月3号发回重审的,直到年4月19日,“泉州中级人民法院”才重新立案审理。

结果还没等到二审开庭,当初提起诉讼的“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却撤诉了。

撤诉的理由是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有变化,所以撤回对于叶求生的起诉。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准许“泉州检察院”撤回起诉,准许的时间是年6月6日。

在“检察院”撤诉后,又过了三年,直到年7月25日,叶求生终于走出了看守所的大门。

他被看守所释放后被相关部门转为监视居住,经过几个月的监视,到了1月19日,相关方面解除了对他的监视居住。

至此已基本可以断定叶求生之前被羁押是错误羁押。

获得赔偿

从他年被送入看守所,到他年被释放监视居住,他在看守所已经被羁押了9年10个月零5天的时间了。

在叶求生被释放三年后的年,石狮市的“公安局”和“检察院”与他达成了一份赔偿协议。

“公安局”和“检察院”承诺一次性赔偿他35万元,但是有一个条件,那就是拿了这35万之后不能再因为此事去“上访”和上诉。

叶求生接受了这个条件,当天便拿到了35万元现金的赔偿款。

拿到钱后叶求生终于放下了一桩心事,有了钱他也开始规划起人生来了。

据同村的村民介绍说,叶求生拿到钱之后大不一样了,走路很快,像一阵风。

就连消费水平都不一样了,刚放出来那会儿他抽的是两块钱一包的烟,拿到钱后抽的就是5块钱一包的烟了。

并且已经44岁的叶求生还张罗着要娶一个老婆开始新生活。

被人羡慕

叶求生一次性获得35万赔偿在当地成为了乡亲们茶余饭后最喜欢议论的事情。

每次说到这事儿很多村民还带着羡慕的口气。

毕竟是35万,在年那会儿当地的城里人每月收入还不到块钱,而农民的月收入更少,也就一两百块钱而已,叶求生一下子就有了35万成了村里的大款,为此还招来不少村民的羡慕。

在村民们眼中,他们看不到叶求生曾经受过的苦,只看到叶求生有钱后的潇洒,认为他赚大了。

是亏是赚?

那么,叶求生被错误羁押9年获得35万赔偿到底算是亏了还是赚了呢?

我认为是亏了。

诚然,如果没有这9年的错误羁押,以叶求生的农民身份他是无论如何也赚不到35万的,但有时候人生的价值并不仅仅只能用金钱来衡量。

在看守所的这9年他失去了自由,失去了尊严,失去了名声,失去了健康,更失去了亲情。

他失去的这些东西没有失去过的人是无法体会到失去这些东西的那种无助和绝望的。

更何况他一开始是被判了死刑的,如果不是因为他上诉,如果不是因为刑法的更新,他想要出来可能还要经历许多的波折。

新法与旧法

叶求生为什么会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被判死刑呢,又为什么会在已经被羁押9年10个月之后被放出来呢?

这就要说到年之前的刑法和年之后的刑法之间的区别了。

在年之前,我国的刑法是有罪推定,也就是说,只要你有一丝丝的嫌疑,那么即使没有经过判决,办案机关也能先假定你有罪。

叶求生就是在这种机制下被推定为有罪并被羁押的。

而在年我国修改了刑法,将有罪推定更改为了无罪推定。

无罪推定的意思就是,任何人在未经证实和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

而叶求生就是在刑法修改之后的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清理超期羁押活动中被平反的。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这一项活动时,叶求生已经在没有确实证据证明他杀人的情况下被超期羁押9年了!

经历这一切后,他有了什么变化?

叶求生是在年获释的,是在年获得35万赔偿款的,他获得35万赔偿款之后发生了什么变化呢?

从种种迹象来看,叶求生手里有钱了之后的心里变化应该还是蛮大的,因为他突然有钱了之后花钱变得大手大脚了,仅从抽烟这一点就可见一斑了。

虽然在年那个年代35万是一大笔钱,可随着时间的流逝,钱贬值了,购买力下降了,35万已经不能让叶求生一辈子衣食无忧了,他手里的钱很快便见底了。

再次要求赔偿

推论他手里的钱已经见底的理由是:在年,曾答应不再因为此事起诉的叶求生又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国家赔偿”要求。

他主张年与石狮市“公安局和石狮市“检察院”签署的是无效协议。

要求获得自年3月4日至年1月19日失去人身自由的赔偿。

他主张9年10个月零5天的错误羁押理应获得赔偿款元。

加上精神抚慰金元。

针对叶求生主张的赔偿以及赔偿额度,“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叶求生的一切诉求。

理由是超过了时效期!

按规定因为错误羁押后,应当在被释放的2年内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

需知叶求生是年被判定为无罪的,但他却在年时才提出赔偿,早已超过法定的2年时间,所以依法驳回了叶求生的诉求!

此次赔偿申请被驳回后,叶求生就没有再申诉了,因为他心里也明白,这件事情确实已过追诉期了,申诉也没有用。

他之所以会申请赔偿也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能成就最好,不成也没有损失。

涉及其他诉讼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叶求生还有一起涉及民间借贷的起诉。

在这起民间借贷起诉案中,叶求生是原告。

据此可以推断出他当初的35万赔偿款除了自己花掉一部分之外还有一部分借给别人了。

而且借出去的钱还收不回来,要靠打官司来要回欠款。

行文至此,也不知道叶求生年想要建一栋房子再娶一个老婆的愿望实现了没有?

本文到此就要结束了,我想请问一下看到这里的你一个问题,叶求生因为他人的错误失去9年自由换来35万改变了他人生的轨迹,你认为他是赚了还是亏了?

但无论你认为他是亏了,还是你认为他赚了,我们首先要对他表示同情!

现在,请把你的答案留在评论区吧!

注:本文资料参考自《裁判文书网》,以及年7月2日《海峡都市报》对此事的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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