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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说民法典主张名誉侵权需有充分依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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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伟把签字的欠条发到群里,让我公司业务几乎倒闭,给我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必须赔偿。”


  “我又没有捏造事实,也没有诽谤,这字就是小亮本人签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一个拖欠加工费不还,一个为催债把欠条公开发在
  案例再现


  小伟(化名)为小亮(化名)加工服装,双方于年6月10日进行结算。小亮和案外人小郑共同出具了一份欠条交由小伟收执,经双方协商,定于年6月30日前全部还清加工费元。但出具欠条后,小亮分文未付。


  年7月16日,小亮在人数为人的
  年6月15日,小亮诉至石狮法院,认为小伟在群里发欠条侵犯了其名誉权:“我们做服装生意的,靠的就是信义,小伟把签字的欠条发到群里,让我公司业务几乎倒闭,给我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必须赔偿。”要求小伟赔偿其精神和经济损失共计元。小伟辩称:“我又没有捏造事实,也没有诽谤,这字就是小亮本人签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是小亮不诚信在先,我也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这样做的,因此没有责任。”


  法院判决:


  石狮法院经审理认为,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本案中,小伟将小亮本人出具的欠条发到商务裤业总群的
  法官讲法典


  在实际权利的行驶过程中,因价值追求、保护对象的不同,行为人的言论自由与被侵权人的名誉权保护必然产生冲突,而在对行为人行为作出是否合理合法等的界定时,应从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进行分析,同时还应审查行为人是否具有陈述事实或客观评价等的抗辩事由。本案中,小伟将小亮本人出具的欠条发到商务裤业总群的
  但法官提醒,追讨债务应当通过双方自愿协商或法律途径来解决,在未经司法机关作出判决之前,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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