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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创新未成年人保护司法工作方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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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充分落实最高院“一号检察建议”,让孩子远离侵害,让迷途少年不再徘徊,让“法”根治孩子心中,给孩子们最有“温度”的司法保护,形成了一套具有石狮特色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方法。

针对学校聘用老师、校车司机等人员未经过*审,与学生频繁接触可能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我市率先在全省推行教育从业人员准入查询机制。为此,市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局共同出台了《教育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工作规定》,将上述人员纳入查询范围,明确具有七类违法犯罪记录者不得从事教育行业,把好入职审查关。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或者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青少年,市检察院推出“问题少年”临界预防机制,通过举办“青春成长法护航”法治教育班,推出“八个一”法治教育套餐,建立帮教工作档案,帮助“问题少年”重回正轨。

此外,我市还建立了性侵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制度。市检察院、公安局、妇联等单位,共同在石狮市妇幼保健院设立未成年人保护站,对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开展一次性询问、一次性完成人身检查、证据提取、心理辅导等工作,同时为造成人身伤害、需流产引产、感染性病需及时治疗的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医疗救助绿色通道,并减免相关费用,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我市特别针对青少年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让普法有广度,有深度。以“课堂”为中心,开展“检察官、警官、志愿者进课堂”活动。检察院班子成员分别担任8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组织60名检察官、78名警官、名志愿者进入全市99所中小学、幼儿园,走进每一间课堂,为学生提供面对面的司法保护。

以“基地”为中心,开展实地体验宣教活动。在石狮一中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设置法治馆、交通馆、消防馆、禁*馆,并将法治教育基地纳入中小学思想品德教育课程。在市检察院建设“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展示中心”,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介绍联盟十条措施以及“四位一体”未检工作模式和成效。

以“网络”为中心,开展网络空间宣教活动。市检察院、宣传部、教育局联合举办“8分钟法治微课堂”作品创作大赛,并将评选出来的12部优秀作品,投放到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反复展播。同时,开通“网上家长学校”平台,让家长与孩子共同学习法律知识,实现法治教育到学校、到学生、到家长。(记者郑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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