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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启动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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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即日起,石狮启动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工作,以此强化对全行业的事中事后差异化监管。这是记者12月26日从市住建局获悉的。

根据市住建局日前下发的通知,凡在我市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均纳入评价对象范畴。房产经纪机构的“信用信息档案”,主要通过其自主申报,以及行*管理部门在事中事后监管中开展双随机检查、专项检查、投诉举报查处、行*处罚等工作时采集得到。

需要指出的是,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从业人员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被行*处罚、追究刑事责任或通报批评等情形的,应当按照《福建省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要求主动申报相关信息,接受扣分处理。市住建局也将依据该《办法》并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中介机构进行信息采集、评分和公示。

我市将针对信用评价情况,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实行差异化监管。对于未按要求报送年报或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基本信息的,将在事中事后监管中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提醒防范服务风险,审慎选择中介机构。

记者获悉,此前,市住建局已先期通过简化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条件及手续,引导房地产中介机构到住建局备案以纳入统一监管,为后期实行信息公开、推进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奠定基础。截至目前,已有54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含门店)报备。(记者康清辉通讯员佘盛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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