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产投教育集团旗下的8所公办性质、全日制幼儿园将于年秋季开始招生,小小班招收符合招生*策要求的年满2周岁的适龄幼儿(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前出生);小班招收符合招生*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招收符合招生*策要求的年满4周岁的适龄幼儿(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前出生),其招生范围日前正式确定。具体为:
服装城实验幼儿园
实际入驻石狮国际商贸城(石狮服装城、石狮国际轻纺城)2年及以上的经营商户(正式签订合同和缴款对象)直系子女(含祖孙关系)。
于年8月15日前新承租石狮国际商贸城(石狮服装城、石狮国际轻纺城)的经营商户(正式签订合同和缴款对象)直系子女(含祖孙关系)。
符合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和新市民积分入学的适龄幼儿。
户籍(并实际居住)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市(镇)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公办学校、民办高校在编在职教职工的直系子女。
符合以下条件的对象:以公司名义入驻石狮国际商贸城(石狮服装城、石狮国际轻纺城)店铺或办公的股东本人(股东情况以截止年6月30日营业执照及章程为准)的直系子女(含祖孙关系),需提供工商登记的内资情况登记表作为依据;在石狮国际商贸城(石狮服装城、石狮国际轻纺城)店铺就职店员的直系子女(含祖孙关系),需提供在该店缴纳的半年(含)以上医社保证明。
狮仔山中心幼儿园
大仑社区(璀璨狮城一二期、狮城凤景小区已入户入住的居民);花园城、仙迹社区原居住户(在年12月31日前户籍迁入花园城、仙迹社区的居民)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户口落户时间截止到年8月31日)。符合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和新市民积分入学的适龄幼儿。户籍(并实际居住)在凤里街道、湖滨街道部分社区(大仑社区、花园城、林边、仙迹社区辖区内)的市(镇)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公办学校、民办高校在编在职教职工的直系子女。在凤里街道、湖滨街道辖区购房或持有居住证的务工随迁人员子女适龄幼儿。
锦塘中心幼儿园
港塘、塔前、茂厦村原居住户(年建市时已入户入住家庭)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户口落户时间截止到年8月31日)。
符合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和新市民积分入学的适龄幼儿。
户籍(并实际居住)在灵秀镇辖区内的市(镇)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公办学校、民办高校在编在职教职工的直系子女。
鼎盛骏景、鼎盛上城2个小区的户主(为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购房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户口落户港塘村时间截止到年8月31日)。
曙光社区原联邦户籍,世联华府、银昌新城、银昌一期、银昌二期、佳豪一期、佳豪二期、金丘阳光城7个小区的户主(为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购房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户口落户港塘村或曙光社区时间截止到年8月31日)。
第四实验幼儿园
灵狮、灵峰、灵山、仕林、华山、前廊村原居住户(年建市时已入户入住家庭)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户口落户时间截止到年8月31日)。
符合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和新市民积分入学的适龄幼儿。
户籍(并实际居住)在灵秀镇辖区内的市(镇)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公办学校、民办高校在编在职教职工的直系子女。
金汇一期、金汇二期、元兴花园3个小区的户主(为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招生片区内的房产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户口落户灵狮村时间截止到年8月31日)。
在灵秀镇辖区购房或持有居住证的务工随迁人员子女适龄幼儿。
金埭中心幼儿园
永宁镇金埭、外高、浯沙、梅林、港边、沙堤村原居住户(年建市以前入户入住家庭)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户口落户时间截止到年8月31日)。
符合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和新市民积分入学的适龄幼儿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永宁镇辖区内的市(镇)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公办学校、民办高校在编在职教职工的直系子女。
永宁镇辖区其他部分村居的适龄幼儿。
在永宁镇辖区购房或持有居住证的务工随迁人员子女适龄幼儿。
莲坂中心幼儿园
莲坂、湖西、赤湖、后湖村原居住户(年建市以前入户入住家庭)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户口落户时间截止到年8月31日)。
符合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和新市民积分入学的适龄幼儿。
户籍(并实际居住)在祥芝镇辖区内的市(镇)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公办学校、民办高校在编在职教职工、高新区职工的直系子女。
在祥芝镇辖区购房或持有居住证的务工随迁人员子女适龄幼儿。
锦林中心幼儿园
郭厝村、莲厝村、东园村、湖厝村、邱下村的原居住户(年建市前已入户入住家庭)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户口落户时间截止到年8月31日)。
符合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和新市民积分入学的适龄幼儿。
户籍(并实际居住)在鸿山镇辖区内的市(镇)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公办学校、民办高校在编在职教职工、高新区职工的直系子女。
在鸿山镇辖区购房或持有居住证的务工随迁人员子女适龄幼儿。
龙窟中心幼儿园
洪窟、水头、锦亭村原居住户(年建市以前入户入住家庭)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户口落户时间截止到年8月31日)。
石壁、东垵村各10名适龄幼儿。
符合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和新市民积分入学的适龄幼儿。
户籍(并实际居住)在蚶江镇辖区内的市(镇)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公办学校、民办高校在编在职教职工的直系子女。
蚶江镇辖区的洪窟、水头、锦亭等3个村除外的其他村原居住户或购房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幼儿。
在蚶江镇辖区持有居住证的务工随迁人员子女适龄幼儿。
记者许小雄
石狮市融媒体中心·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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