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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2月18号起,蚶江镇卫生院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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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自2月18日起,我院恢复对外开展新冠病*核酸采样服务,提供新冠病*核酸采样、打印检测结果报告等服务,按照自愿、自费的原则,全面开展核酸检测。市民前往我院核酸采样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石狮市蚶江镇卫生院

年2月17日

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1:00

(根据检测需求增加或减少检测时间,另行通知)

1、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1楼收费处办卡;

2、前往核酸采样登记处(东侧篮球场)登记录入个人信息

3、前往核酸采样处采集样本。

温馨提醒

为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市民前往我院时请佩戴好口罩、出示“八闽健康码”(请提前下载“闽*通APP”或扫描以下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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