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狮市民*局印发《关于加强石狮市社会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强调全市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要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并联合相关*建工作机构履行安全监管有关责任,加强安全管理检查,切实筑牢安全底线。
《通知》指出,社会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要提高认识、强化风险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安全制度建设,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切实做好风险防控;社会服务机构业务主管单位、*建工作机构要履行安全监督有关责任,引导社会服务机构健康发展;登记管理机关要在年度检查等日常管理中强化安全管理检查,重点加大对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民办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型社会服务机构的检查力度,督促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通知》要求,登记管理机关要继续推进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自查自纠,全面完成排查和整改,推进防范化解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领域重大风险。要通过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分析重点难点问题,注重情况总结和成果运用,在整改现有问题的基础上研究完善有关工作规范,推动提升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质量,引导和促进社会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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